2016/10/26
关于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经信委企业云平台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信运行函〔2016〕525号)要求,现将各县区企业云平台7月份数据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8月8日产销存表考核节点,经开区、高新区、五河县、禹会区、蚌山区、龙子湖区、淮上区、固镇县、怀远县产销存表上报率分别为116.7%、107.5%、103.5%、96.5%、95.2%、84.3%、79.1%、76.3%、55.5%;截至8月25日经济效益表考核节点,经开区、高新区、五河县、蚌山区、禹会区、固镇县、龙子湖区、淮上区、怀远县经济效益表上报率分别为133.3%、107.5%、100.9%、100%、97.6%、95.3%、90.2%、84.8%、56.9%(见附件1)。
总体来看,7月份全市云平台上报率较6月份提升明显,各县区产销存表和经济效益表上报率大部分在60%以上,但还有部分县区存在上报率低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对云平台数据上报率低于规上企业数60%的县区,经提醒后下月仍不达标的,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并暂停信息服务、项目申报等应用功能;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按时上报数据的企业,暂停信息服务、项目申报等应用功能,待上报率达标和补报完成后自动开通。
特此通报。
附件:1.蚌埠市企业云平台7月份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各市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
蚌埠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蚌埠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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