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委),高新区、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条件、程序和材料参照《蚌埠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蚌经信推〔2013〕145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本区域内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上报。上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数不少于《县(区)工业主管部门2016年度工业发展目标任务》(蚌经信办〔2016〕175号)的指标。
三、各县、区于7月30日前将本区域的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质二份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科。
联系人:胡海波 联系电话:0552-3125330
附 件:1.蚌埠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2.蚌埠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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