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
皖知协(2016)60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宿松、广德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和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核范围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三年期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验收合格并通过省局复核评审的企业。
2.申报优势企业:
(1)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参加省或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的企业;
(2)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复核范围
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范围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考核方式
1.报送方式:申报考核材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报送。
2.评审方式:省局组织专家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上集中评审。
三、申报考核时间
申报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5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局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优选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能力的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要深入指导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做好复核、考核工作,确认申报考核工作质量。
2.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考核的内容、程序、指标、标准等要求详见附件1。
3.省局将根据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考核成绩对企业先进个人名额进行再分配。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14日
联 系 人:张金庭
联系电话:0554-6667971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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