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经信委、人社局,三区工信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省属驻淮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6〕254号)及《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年度申报中初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的规定执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按《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经信人教[2011]181号)文件执行。评审工作与工程系列一同进行。申报人员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中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贴近期2寸照片)。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中级)评审简明登记表》(附件2)(要求a4纸一式20份)。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免试审批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要求打印并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获奖证书和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业绩认定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7、《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1份。
8、2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与评审表所贴相片为同一底板)。
9、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5)(直接贴在档案袋正面)。
10、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的审核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评审人员的材料要严格审查,并在申报者材料的有关表格上盖章认可。为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在申报评审表公示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及单位公示证明,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申报。
四、 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4年来的情况。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成果须经过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评委会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业绩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是专业技术人员现职岗位的实际工作的能力,它将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主要依据。论文著作要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二)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护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规定执行。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规定执行。在企业和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作外语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仍执行往年政策。
(四)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填写《转系列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6)。
(五)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出具有关材料,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7),统一由评委会认定。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六)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后续教育(结业)证明。
(七)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直接从附件中下载,个人自备牛皮纸档案袋,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5)直接贴在档案袋正面。请各主管单位集中于9月27日—9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人教科,逾期不再受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须提前与市经信委人教科联系。
联系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208号市政府二楼222房间
联系电话:0561-3198222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市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中级)评审简明登记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6、转系列申报人员审批表
7、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016年9月6日